《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》自11月1日起实施,此次专项行动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首次在全市开展控烟执法工作,重点检查医疗机构、宾馆酒店、商场超市类公共场所单位是否严格落实《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建立控制吸烟管理制度;在场所出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是否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、投诉电话;在禁止吸烟区域内有无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售烟机、器具;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进行劝阻,对不听劝阻的,是否采取了进一步措施;是否有个人违反《办法》,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等情况。通过检查,促使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高度重视控烟工作,共同努力打造无烟城市。
据悉,西安市、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按照《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职权范围,对商场、超市、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开展控烟监督执法工作,提升控烟效果,保护公众健康。(记者 王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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